监理通知单范本二:
监理工程师通知单(石材)
工程名称:××××× 编号007号
致:×××××××(承包单位) 事由:
花岗岩未复试就使用,无产品备案证明。 内容:
本项目监理机构于6月2日13∶07时,巡视发现5月24日进到现场的天然花岗岩石材,约420m2,未向监理机构报验和见证取样复试就用于工程上。
1、按规定室内饰面采用天然花岗岩,面积大于200 m2应进行复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;
2、按规定应提供石材产品《备案证明》。
要求:
1、应立即停止施工;
2、应立即提供质量控制资料,并提报监理机构审查; 3、应立即取样复试;
4、按整改销项程序,将整改结果情况于6月5日回复本监理机构。 附件:
1、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2001) 2、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》的通知摘要
抄报:建设单位1份。 抄送:施工单位1份。
项目监理机构 ××××× 总/专业监理工程师 ××
日 期 2004年6月2日
附件1 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2001)
5 工程施工 5.2 材料进场检验
5.2.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,当总面积大于200m2时,
应对不同产品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的复验。
附件2 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
二○○四年元月二十三日
第二条 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、水泥、黄砂、石子、商品砼、预制砼构件、
墙体材料和管道、门窗、防水材料等结构性、功能性材料,实行备案管理。
(一) 凡实行备案管理的建设工程材料,其供应商应当按本规定办理备案手续。
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,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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